一、车辆损失鉴定费谁承担
1、一、车辆损失鉴定费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支付办法》规定了谁主张谁支付的原则,认定由证据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指证据方在诉讼过程中先行支付的鉴定费用;如果责任最终归哪一方,人民法院会在案件审结后的判决书中确定哪一方最后付款。
2、2.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一般原则;消耗司法资源是对败诉方的一种制裁。
3、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则,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的无味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及其经济利益。
4、3.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鉴定结果也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5、当事人进行了有根据、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应当由加害人承担;因此,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6、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流程?道路交通事故中个人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并由办案人签字的残疾鉴定申请书;2.受伤初期及治疗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线及诊断报告;3.向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在评估被抚养人的工作能力时,还应携带被评估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说明;5.评估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诊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验并支付指定的鉴定费。
7、交通事故,其实往往会造成车辆的损失,但人身伤害未必如此;在确定了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后,就要看事故对车辆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并据此可以做出相应的赔偿。
二、如何鉴定交通事故后的车物损失
如何鉴定交通事故后的车物损失1、交通事故后的车物损失有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收到《鉴定委托书》后,向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
2、事故当事人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勘估鉴定场所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勘估参与权利。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5、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6、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7、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